今天是:
页头背景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的网站标识

关于申报2026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1日
作者:
点击量:
字号: 默认 超大
分享:

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有关大型企业党校、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专业子智库:

根据《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报请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领导同意,现启动2026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本次申报参照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要求,不发布具体选题指南。申报选题应当符合下列方向之一,具体题目自拟。与方向不一致的申报书,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一)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或者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开展研究,重点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以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质生产力、共同富裕、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大战略部署。

(二)围绕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开展研究,重点聚焦构建“一核三带、多点支撑”区域发展格局、加力打造“七地一屏一通道”、推进“三化一融合”、加力实施“五强”行动以及本级党委政府“十五五”规划编制与实施等本省重大实践命题。

(三)围绕本级党校(行政学院)主责主业或者主要学科方向开展研究,重点聚焦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史党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祁连山及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敦煌学与丝路文化等主要学科领域,以及智库建设与决策咨询服务中的基础性、前瞻性选题。

(四)围绕本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讲题开展研究,重点聚焦主体班次教学新专题开发、经典著作导读、案例教学库建设、现场教学点打造、精品课培育等与教学改革密切相关的选题。

(五)围绕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关键节点开展研究,重点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年度重要纪念节点。

二、申报说明

(一)此次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研究能力选择申报。

(二)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申报。

(三)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相关材料电子版可在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gsdx.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各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大型企业党校申报数量不超过5;各党校(行政学校)不超过2,单位人数超过30人的县(区)党校(行政学校)不超过3项;每个专业子智库不超过1各干部学院申报数量参照县(区)党校(行政学校)执行

(五)各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大型企业党校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后,填写《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2026715前将《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盖章 PDF 版)《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论证活页》《2026 年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Word 版)压缩包(命名:申报单位名称+2026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发至指定邮箱;各县(区)党校(行政学校)、干部学院的申报材料由委党校(行政学院)筛选、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结项条件

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一份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和知网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2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重点项目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1篇;

2.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同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3.项目研究形成的内参稿件在《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要报》刊发。

(二)一般项目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地厅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1篇;

2.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同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

3.项目研究形成的内参稿件在省委宣传部主办的《咨政建言》、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主办的《甘肃政协信息》、省委政策研究室主办的《智库专呈》、省政府研究室主办的《决策咨询》等其他内刊上刊发。

注:结项成果应当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内容应当与项目直接相关,项目研究成果须标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阶段性成果”字样。刊载论文类成果的报刊应具有国内(CN)或国际(ISSN)统一刊号,期刊论文应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服务平台、维普网三大数据库之一收录;期刊文章不少于3千字,报纸文章不少于1千字。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立项项目须在2027630日前完成结项材料申报工作。各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大型企业党校将结项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科研处。项目名称、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与立项时保持一致,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时,项目负责人至少在研究期满一个月前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科研处审批

(二)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科研处组织结项评审,根据结项成果质量和数量,确定优秀、良好、合格结项等级,对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发放结项证书。不满足结项条件的,认定为不合格,作撤项处理。

人:王  

联系电话:0931—7763608

邮箱地址:gsswdxwt163.com


附件:

 1.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2.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项目论证活页.doc

 3.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调研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科研处

2026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