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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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组织部


自校(院)合并以来,组织部在校(院)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围绕校(院)中心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深入开展职称改革、创新工程、名师工程、干部轮岗交流、干部档案信息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资社保等工作,为建设一流党校(行政学院)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1.部门职能

负责校(院)内各类人员的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社保、职务任免以及人事管理工作,校(院)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全省党校(行政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校(院)内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校(院)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创新工程管理工作。对市(州)、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行指导。

2.科室职责

(1)干部科

负责校(院)处、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处、科级干部职务任免、职数核定,事业部门职员岗位聘用工作;负责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干部监督、培训、考核、奖惩、交流挂职、兼职日常管理、个人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2)人事科

负责校(院)内设机构、编制核定调整工作;负责校(院)各类人员的录用、调配、考勤、退休及日常管理工作。

(3)人才工作科

负责校(院)教师队伍建设和专家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校(院)内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奖励、进修访学及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名师工程”建设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校(院)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4)职称工作科

负责校(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校(院)事业部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党校(行政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对市(州)、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校(院)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帮扶工作。

(5)工资社保科

负责校(院)各类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办理等工作;负责校(院)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聘用工作;负责校(院)聘用员工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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