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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党校 (甘肃行政学院)学员党支部工作规定

为更好地发挥学员党支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班级自身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制度

(一)学制一个月以上的主体班次建立学员临时党支部(以下简称党支部)。党支部在校(院)委领导下,在班主任的具体指导和协助下开展工作。党员在入学和毕()业时要转接临时组织关系。

()党支部负责领导和处理班级党务工作。党支部支委和组长由调训部门党组织指定。根据工作需要,班主任应参加支委会。

()组织生活要注重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工作任务

党支部主要负责学员的党性锻炼和集体生活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任务是:

()组织学员搞好党性锻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员尽快实现“三个转变”,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认真摘好党性分析,督促学员遵守两个《条例》和党校行政学院规章制度,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不用公款支付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和个人生活用品的费用,廉洁自律;

()搞好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关心学员生活和身体健康,组织文体活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配合班主任组织开展对学员的党性考察工作。

三、工作职责

()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全面工作。召集支部会议组织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研究、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了解学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支委自身建设:做好支部工作总结。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党性教育主题活动;协助书记抓好工作计划落实和党支部工作总结。组织和督促小组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对学员的鉴定、考察工作;负责支委会和支部大会的会议记录;

()宣传委员:了解和掌握学员的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学习纪律,及时反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教学评议工作: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员(班主任)和支部书记抓好学习讨论、研讨交流、社会调研等活动;

()组织委员:负责学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五)纪检委员:征求和及时反馈学员对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等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廉洁自律和保密规定的执行。

四、自身建设

(一)支部委员在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方面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学习时间一个月及以上的班次需建立支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五、本规定由培训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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