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安林瑞)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党员有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进一步让广大党员干部认识毒品的危害,提升禁毒意识,切实筑牢识毒、防毒、拒毒思想防线,7月18日,中共党史教研部党支部赴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学习禁毒法律知识、接受禁毒警示教育。

禁毒无小事,守护家园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官的带领下,大家首先回顾了虎门销烟和鸦片战争等历史事件,深刻认识到毒品对一个国家的危害。通过参观“邪恶之花罪孽海洋”“毒祸肆虐生命禁区”“危害之源祸国毁家”“远离毒害学会拒绝”“禁吸戒毒防祸未然”“利剑行动斩魔除害”“禁绝毒品人人有责”等七大展区板块,大家对毒品的类型、样貌、特点、危害等知识有了较详细的了解,深刻体会到毒品的巨大危害,进一步强化了识毒防毒拒毒禁毒的思想意识。
大家纷纷表示,毒品是社会的公害,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毒品诱惑,积极参与禁毒宣传,努力做禁毒工作的宣传者和支持者。
(中共党史教研部 安林瑞/文、图 范景鹏/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