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在职研究生实行导师制的通知
各专业导师组: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在职研究生教育的意见》的通知(校办发[2016]25号)要求,自2016级在职研究生开始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导师组在第一次导师组见面会上,将本专业导师组成员的研究方向等基本情况发放至学员,学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研究意愿选择3名意向导师。 2、在学员选择的基础上,每位学员由导师组统筹确定1名指导教师,并将结果汇总
201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