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第59期中青三班以“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提升”为专题,开展了研讨式教学,课堂氛围活跃,师生积极互动,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研讨过程中,屠建学教授循循善诱,首先对依法执政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进行了讲解,明确了研讨背景与要求。之后,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强拆猪场事件”为例,引导学员开展了研讨。研讨分政策法规组、行政执法组、养殖群众组、纠纷解决组四个小组进行,按照“找到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的思路分别展开讨论,现场汇报研讨情况

第一组模拟政策法规组在交流研讨成果时认为,国家对生猪生产十分重视,从2014年开始,先后制定7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调控,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立法目的,但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立法与法律实施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一是管短期的法规多,管长远的法规少;二是各项法律法规之间衔接不紧,存在一定法律冲突;三是有的法规政策规定不够明确,不易实施;四是一些法律政策在基层推进实施缓慢;五是猪肉价格主要受国际猪周期影响,法律政策宏观调控的效果有限。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两点建议:一是提高立法水平,减少法律之间衔接不畅和冲突;二是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组模拟行政执法组提出,行政执法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做好养殖前、中、后的执法工作。一是在执法中处理好“强”和“活”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还要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做好相关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知道哪里可以养,哪里不可以养;三是在养殖户养殖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引导其合法养殖;四是做好执法后的信息反馈等工作。
第三组模拟养殖群众组提出,在该起事件中,由于粗暴执法,养殖户的主要损失有:猪舍及其他建筑物、饲养设施、生猪死亡损失、停产停业损失、过渡安置、产业替代成本、再就业、人身伤害等损失和费用。执法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做好以下补偿和救济工作:一是进行经济补偿,比如前列的直接经济损失、安置费用、医疗费用等等;二是做好养殖场异地重建,包括用地审批、建设资金、过渡安置、技术指导等;三是做好法律服务,包括普法、法律援助等;四是做好政策扶持,对合法生猪养殖户进行产业扶持,引导禁养区群众进行产业替代,对失业群众做好就业培训、岗位介绍等服务。

第四组模拟纠纷解决组提出了解决纠纷的“375”方案,即3个原则:总体把控、注重三个环节、方案菜单化;7个重点:即重视问题、倾听分析、沟通交流、分类处置、舆情管控、后期回访、总结交流;5个机构:政策法规组、执法专班组、舆情管控组、搬迁赔偿组、综合服务组。

同学们在课后交流中表示,研讨式教学课程设置考虑到了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主体,真实再现了依法行政的场景,同学们积极参与,聚焦问题,热烈讨论,不但学到了依法执政的理论知识,又学到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收获很大。大家将进一步学习掌握研讨式学习的方法,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着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
(王孝成/文 张海涛/图 刘新异/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