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石艳)接省财政厅来函,我校(院)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在甘肃省财政厅省级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审核中被评级为“优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1-3月,计划财务处牵头,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决策咨询部、组织部、后勤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对102家省级部门报送的2021年度绩效自评材料从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校(院)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秀”。
计划财务处将继续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