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员 魏兰)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等996个单位和全国妇女维护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马兰等995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文件《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019】318号),我校(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何志春同志荣获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获荣誉奖章一枚。
何志春同志为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妇女维权专家,多年来为政府、事业单位、各级妇联、工会、企业等单位讲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热点问题法律透析、反家庭暴力法解读等多项专题,深受好评。2018年该同志作为妇女代表参加了甘肃省第十四次妇女大会,2019年9月应邀参加《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妇女署性别平等与未来工作会议》并作《二孩政策对妇女就业的影响》主题发言,得到中外参会代表的一致好评。曾先后被评为我校“优秀女职工”、“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先进个人。2018年被授予中共甘肃省委党校“文明家庭”称号。
校(院)全体女职工要以何志春同志为榜样,学习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学习她追求卓越、勇于探索的精神风貌,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建设特色一流高水平校(院)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