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汶生瑞)11月14日下午,党建研究所党支部围绕“《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展专题研讨,会议由党建研究所(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所长刘务勇教授主持。
首先,支部党员认真研读了《条例》和《决定》的文本内容。全面深刻把握了《条例》的总则、党校(行政学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班次和学制、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开放办学、学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校风和学风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办学保障、执行与监督等内容;全面系统掌握了《决定》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以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内容。在学习基础上,支部党员围绕《条例》《决定》精神进课堂、进教材”“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扎实做好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等内容开展热烈的讨论。支部党员各抒己见、积极互动,推进了《条例》《决定》精神的入脑、入心,提高了政治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全体党员一致认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制度自信,关键是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通过,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重大风险和重大挑战具有重要作用。全体党员一致表示要将政治学习成果融入到教学、科研和智库工作中,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渠道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